当前位置: 部门概况 部门职责

学生工作部副部长岗位职责

1、协助部长完成部门日常工作安排。

2、根据学生宿舍和教室文化建设要求,指导并协调各系(院)完成学生宿舍和教室文化建设,组织制订评比方案、评比和奖励表彰;

3、统计和整理教室和学生住宿资源数据信息,为学院相关部门决策提供可靠信息,做好学生住宿安排和调整工作指导;

4、组织各院(系)完成教室财产信息搜集整理工作,对损坏和遗失的财产汇总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提出处理意见,协助有关部门完成损坏和遗失财产的处理;

5、指导院级学生会换届工作,负责培训和指导学生会工作,协调校级学生会与院(系)学生会之间关系;

6、根据有关规定和通知要求,组织制订评先评优工作方案,指导各系(院)完成初评和推荐工作,对系(院)报送资料进行审核并报有关部门讨论,协助完成出席上级“先进”、“优秀”等推荐材料的整理上报工作;

7、制定年度学生工作计划并督促落实;检查、指导、协调各院()的学生工作;

8、负责制订辅导员的管理办法;组织好全院辅导员、班主任培训工作,指导各系对辅导员进行培养培训、考核评优等工作;

9、指导各系组织开展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学院奖学金、先进班集体的评选活动;

10、负责制订学生的爱国主义教育、三观教育、成才观教育、品德教育、纪律教育、法制教育,开展新生入学教育以及其它日常教育方案、计划;指导各系组织实施。

11、配合团委组织开展各项文体活动,丰富同学们的校园文化生活;

12、负责完善学生二级管理相关制度,建立院(系)学生管理考评机制,做好学生二级管理考核、评比工作;

13、完成学院和相关部门安排的临时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