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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企办工作职责

校企合作办公室工作职责

校企合作办公室根据学校发展定位、办学方向、人才培养和社会服务的总体要求,在学校领导下开展校企合作工作,其职责如下:

1.校企合作办公室为校企合作工作的职能处室,负责校企合作方面的全面工作;

2.根据学校总体发展目标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研究分析学校与企业合作项目的可行性,制定学校与企业合作工作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3.完善校企合作相关工作制度、考核指标,明确各部门校企合作的工作职责和要求,将开展校企合作工作情况纳入教学部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和目标考核中,不断推进校企合作工作,提升学校办学内涵;

4.负责牵头组织检查、评估、考核、表彰、奖励校内各教学部门校企合作工作和合作项目,负责校企合作项目的目标考核责任制的管理及落实;

5.按照“互惠互利、合作共赢、共同发展” 的原则,积极为学校教学部门联系具有一定规模和实力的企业或相关单位,签订校企合作意向书或协议书,为企业与教学部门间开展项目开发、技术服务、人员培训及校外顶岗实习基地的建设搭建平台;

6.负责统筹协调全校校企合作工作,做好各类合作引导和服务工作;

7.根据学院规划及战略定位,负责编制部门中长期发展规划,组织研究发展战略,提出实施方案,报学院审批,并进行战略控制。

8.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市场需要,研究制定校企合作方向以及外协产品调整方案积极组织优秀教师进行科学研究项目,开发学院自主产品。

9.编制学院校企合作项目投资年度计划和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强化投资管理

10.建立质量、数量适合的加工团队,不断对团队教师进行培养和培训加强对团队教师的监督考核;

11.辅助完成校本教材的制定,形成学院独特的产品知识库、教材知识库、案例库、考题库、相关书籍资料库。

12.聘请企业技术管理人员组建专业指导委员会,协同参与企业共同开发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等教学资源;

13.负责联系并举办企业专家报告会,聘请企业中有较高知名度的专家来校为学生作专题报告,让学生了解企业的经营理念和管理制度,提前接受企业文化和职业道德教育,培养学生强烈的责任感和主人翁意识;

14.负责校外顶岗实习基地的开发工作,加强学校与企业、社会的联系,拓宽和企业的合作渠道与途径,巩固、拓展、提升校企合作、工学交替项目内涵,积极寻求合作企业,协助相关教学部门开发校外顶岗实习基地,拟定基地共建协议,参与对校企共建基地的管理;

15.负责与校企合作有关的交流活动的组织工作,每年定期举办校企合作工作洽谈会、信息通报会和经验交流会等,定期调研校企合作运行状况,及时解决合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总结推荐好的做法和经验;

16.开展与专业相关的企业合作项目工作,争取企业的资金和设备支持;

17.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