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广泛募集教育慈善资金,助推贵州教育高质量发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规定,根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相关要求,结合我省教育实际,本着依法合规、积极自愿、量力而行、注重实效的原则,学院于10月17日组织了“10.17”公募活动。
院工会精心组织策划,认真部署有关工作,科学、高效组织开展本次公募活动,我院领导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捐款,各部门全力参与,主动作为,活动取得一定实效。
学院领导班子募捐
学院部门代表募捐
学院后勤服务人员募捐
本次公募活动是“10.17国家扶贫日”募捐活动的延续和实行常态化的具体体现,也是举全院之力支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重要举措。学院将以本次活动为重要契机,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抓住时机,充分调动我院广大教职员工积极性,为我省乡村教育振兴和教育慈善工作贡献力量,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扶贫日的由来及目的意义
2014年8月29日,国务院扶贫办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全国首次“扶贫日”系列活动工作,听取各地的意见建议。会议指出,《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扶贫日”的批复》同意自2014年起,将每年的10月17日设立为“扶贫日”,具体工作由国务院扶贫办商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设立“扶贫日”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扶贫开发工作的高度重视,对贫困地区贫困群众的格外关心,对于宣传党和政府扶贫开发方针政策、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传统美德,加强扶贫理论政策研究交流,对于构建政府市场社会协同推进扶贫开发的工作格局,动员全社会力量继续向贫困宣战,必将发挥重要作用。
对本次募捐到的善款,学院将按照依法合规、公开透明的原则,报送省教育发展基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