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认真审核原始凭证,对违反国家规定的收支,应拒绝入帐,对内容不全、手续不完备、数字差错、书写不清楚的原始凭证,应予退回补填、更正或重写。遇有伪造单据,涂改凭证,虚报冒领款项等行为,应及时向财务科长报告。
2、负责对暂存、暂付、应收、应付等往来款项进行核算,根据学院的财务管理办法及时催收往来款项结算。
3、负责总帐报销,认真贯彻执行财务会计制度。汇总编制年初预算,登记总账,合理编制年终决算,做到帐帐相符,帐表相符,账实相符。
4、负责对本单位的固定资产参与管理,负责固定资产账务核算。
5、负责全院在职人员的工资及奖励性绩效工资和离退休费人员生活费的发放。
6、按照国家会计制度和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各种会计帐册,并按规定记帐、算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据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结,按期报帐。
7、负责装订好各种会计凭证、帐簿、帐表,并移交给会计档案管理人员保管。
8、积极参加政治和业务学习,努力完成科长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服从工作安排。
9、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